南寧市楓林路一小區的物業公司,更換一條水管花5.7萬元,事先未告知業主,遭到質疑。南國早報記者調查發現,南寧一些無業委會的居民小區,物業公司在維護公共設施時,基本是想找誰就找誰、想花多少就花多少、是否事先告知業主要看心情。(10月18日《南國早報》)
  一條水管,何以天價更換?面對業主的質疑,物業公司用曬賬本的方式予以澄清。言下之意就是,更換水管,涉及管溝挖土、拆除花崗岩地面等15個項目,是個複雜工程,花費5.7萬元合情合理。但儘管賬目筆筆有蹤,業主也在其中挑出了很多“刺”。譬如,草坪市場價是11元左右,為何更換費用高的離譜,竟達到28.5元;大理石板為何不重覆利用?
  更讓人無語的是,如此一項涉及32戶業主切身利益的工程,竟沒有請第三方核算。也就是說,如何更換、怎麼更換、找誰更換,是物業公司的一言堂。09年出台的《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》規定,“工程造價超過一萬元時,要請具備資質的第三方企業進行核算,公示無異議後才能施工。”顯然,物業公司不引入第三方核算涉嫌違規。
  其實,“天價水管”折射出物業公司管理體制的弊端。如今物業管理已走上規模化、集團化發展的道路。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,錶面看,物業公司以業主利益馬首是瞻。但實際上,卻看總公司眼色行事。以“天價水管”的報價為例,“施工前後,都是總公司的領導與施工企業協商,最後確定費用”,一下子就“強姦”了業主的權利。可如此一來,業主的權益如何維護?
  近年來,全國各地發生多起業主拒交物業費事件。比如,廣西靈山樂城麗苑小區,共198戶業主,竟然有127戶欠繳物業費。為何業主頻頻欠費?物業公司應該首先反思自己的服務方式。俗話說,打鐵還需自身硬,試想,小區頻曝“天價水管”、電梯顯示屏3萬多元等天價採購,業主怎能願意乖乖送上物業費?
  對物業公司而言,更該反思的是,在物業管理規模化、集團化之後,總公司何以成為物業與業主之間的“梗塞”?因此,馬上理順管理,讓物業公司在服務上保持“小快靈”,是必須解決的問題。
  文/薛家明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“天價水管”是物業集團化“併發症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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